公 告
一.配合『淡水鎮』推動垃圾強制分類,請將資源、廚餘、一般垃圾確實分類丟棄於本社區B-2資源回收間,以維護社區整體環境衛生。
二.自即日起增設可餵食(各類米麵食、肉類、罐頭、菜葉、水果果肉及過期食品等)之『廚餘回收筒』,請各住戶配合將外包裝及塑膠帶等去除,並倒入綠色之『廚餘回收筒』。
三.經查『垃圾未分類者』將可處以新台幣1,200~6,000元罰款!
四.謝謝您的配合與合作,維護社區環境整潔是大家共同之責任與義務!
『淡大財庫社區』管理委員會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