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姓大宗祠聚星堂沿革陳儀常宗親提供陳茂騫抄載
明末清初之際,福建漳州漳浦(金溥)縣錦湖、鑑湖(赤湖)我陳姓族親先後相率來臺,散居於濁水溪流域,即今彰化縣二水、田中、田尾、永靖、北斗及南投縣名間、集集、竹山、鹿谷一帶,墾荒拓地,以啟山林,漸成地方巨戶,而從事其他各行各業宗親亦皆有成,但因與來自泉州之北斗移民有閒隙,乃募集資金,準備械鬦,以爭短長。嗣因族內五美公出面調解,息事寧人,而有移資興建祠廟之議,乃於民前廿二年即清光緒十六年(西元一八九○年)由宗親望族五美、清揚、志文、紹年諸公等二十位為首事,本詣「敬祖報本,敦親睦族」之宗旨,發起興建陳姓大宗祠,為祭祀祖先乏祠堂,並由瑞浦公捐獻彰化縣東螺東堡
建祠廿年後(即民前一年)復由紹年公等柒拾壹位祖先,再向原創辦人及地區募捐柒仟圓重修,因祭祀公業入不敷出,乃另行制定管理承認書,以族長房長為中心分為山頂角(廍下庄、赤水庄、崁腳庄、弓鞋庄)、北斗角(永靖庄、北斗街)、田中角(內灣庄外、三塊厝庄、大紅毛社庄、田中街)、二水角(二水庄、大邱庄、鼻仔頭庄),推選紹年、陳全(田中)、望熊、茂紀(內灣)、儀亭、章琪(北斗)、深江、有木(山頂)諸公等八位為族長,並選深江公為管理人,春冬兩季祭祖由四角頭輪流值年負擔,至民國四年因某角頭無法履行祭祖負擔,乃依往例由管理人主辦祭典及廟宇修繕事宜,至今衍行未變。民國四十五年管理人深江公逝世,即由族長、房長共推其哲嗣守仁宗長繼任管理人,當時祖祠兩側室已破損腐朽,參加祭典宗親稀少,乃於民國四十六年改組成立復興修建委員會,委員有時英宗長等卅四位,分向中部各地區宗親募捐壹拾貳萬陸仟元,翌年十二月整建完成,美化環境,並編有陳姓宗親名冊乙稱,當時顧問監察委員陳達元公向陳副總統誠公報告在台陳姓宗祠情況,中部地區聚星堂歷年春冬祭典不斷,請予嘉許,副總統乃賜匾勛勉,自此年年祭典情況日盛,至民國五十五年依政府規定將聚星堂組織改制為管理委員會,聘請陳高、再福、松鶴等廿二位宗長為委員,並推選守仁宗長為主任委員,火旺、鐘英宗長為副主任委員;民國六十二年因祖祠油漆變質脫落,失去美觀,即由宗親代表通力合作捐助並募捐計陸萬叁仟元,再次整修完成;七十五年因祖祠遭受韋恩颱風侵襲,損壞慘重,經管理委員會議決即時發動樂捐,得款八十萬元予以修復。
本祠堂宗親人才輩出,現有會員四一七人,均能敦親睦族,堪為中部地區宗親族人,追述祖德,激勵後進之處所,尚祈我舜裔陳姓宗親皆能克紹箕裘,孝悌傳家,懷博愛之胸襟,民胞物與之志節,公忠體國,奉獻犧牲,庶能宏揚三民主義於世界,完成 國父世界大同之理想,斯不愧於聖祖暨列祖列宗盛德大業之所化。 慶典籌備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陳銘木撰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