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派員參加下開會議,培訓機構人員增強專業能力。
參加人員:李貴美、李秀玲、林清香
一、 活動緣起
婦女權益發展已屆30年,到近期的民法親屬篇之修正,以及「性別工作平等法」修訂實施,到飛雁專案、鳳凰專案貸款等,開始重視女性的勞動參與及經濟能力,女性漸漸走出家庭,不再只是一個成功男人背後隱形的力量,開始關心國事、家事及社會大小事,成為帶動台灣經濟及社會發展的一份子。而這些成果都歸功於在這20年來胼手胝足,一步一腳印的婦運團體的努力,因此,有鑑於NGO是公民政治模式最大的資源,我們期待能協力各組織團體得以永續經營,健全組織發展,持續發揮團體在地耕耘的力量,引領性別主流化風潮,透過辦理女性組織領袖培力工作坊,儲備新一代婦團領導者的眼光與知能,累積組織領袖的能量,培養有行動力、有遠見的組織領袖特質。
二、 活動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