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就業中心牛根草宣導新住民就業資訊
為讓新住民姊妹了解花蓮就業中心工作職掌,日昨該中心二位工作人員到牛根草新住民據點,宣導花蓮就業中心相關業務,找工作透過就業中心,既安全又有保障,中心蔡先生並舉例說明,希望協助新住民在職場上有所助益,比如:問題:小豪今年30歲,在大方公司工作兩年後被資遣,申請失業給付經核可,如果小豪之前的月投保薪資為30000元,那他的失業給付可領多少錢?如果小豪今年47歲或為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
答案說明:就業保險法第16條第1項:失業給付按申請人離職辦理本保險退保之當月起前六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百分之六十按月發給,最長發給六個月。但申請人離職辦理本保險退保時已年滿四十五歲或領有社政主管機關核發之身心障礙證明者,最長發給九個月。
新住民姊妹對花蓮就業中心充滿信心與希望,爾後常安排就業宣導,從中找符合職場的工作,創造新住民的未來與錢途。103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