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主旨:依權狀面積繳納管理費
親愛的住戶大家好:
自110年1月1日起,各區之管理費恢復為依權狀面積計算。
此依社區規約之管理經費收支辦法中有明確規定記載,按權狀坪數為基準單位。
管委會依規約公正、公平、公開原則下,各區全部都以權狀坪數核實計算。
請住戶芳鄰們體諒包涵,並多多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