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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度社區營造活動正式結束了.很懷念可愛的社造夥伴唷... 

99年度社區營造活動已隨著社造成果展的閉幕正式結束了.非常懷念這些可愛的社造夥伴们.大家一起坐在基隆市立文化中心學習社區營造的情景.仿佛又回到無憂無慮的學生時代.


相信很多人都同樣地感覺到學生時期生活是最開心的.但天下沒有不散的宴席.今年初級部學習已經告一段落.希望能夠在明年的..中級部..再與大家共同學習唷...

社區小故事
盧律師的新文章.....1
    2011/07/05 10:15 | 推薦法奶日報
道者 萬物之所由也 
孔子曾說:三人行,必有我師焉。擇其善者而從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論語」述而第七)。所以,孔子無論請教於老子李聃或本篇的漁父,應都是他一貫的行事風格,並無奇特之處。而本段「莊子」的敘述,是否另有伏筆或寓意,不便推測,但請看以下的敘述。
孔子又再次行禮而起身說:如今我幸能遇上呀,好像蒼天寵幸一般。先生不以爲羞辱而把我看作(比)弟子(服役),而且親身教導我。冒昧打聽住處(舍)所在,請求因此受業門下而終能學成大道。
如上所述,孔子應是誠心求教,而願受業於漁父門下,然得到的答復,卻不如預期。
漁翁說:我聽說的,可以同往的與他交往,至於玄妙大道;不能同往的人,不懂得這些大道,謹慎不要與他結交,自身才沒有過錯。你勉勵這些!我離開你了!我離開你了!於是撑船而去,前去(延)沿著(緣)蘆葦之間。
以上所說:不懂得這些大道,謹慎不要與他結交,自身才沒有過錯。這與孔子的看法:無友不如己者(「論語」、學而第一),可稱一致。蓋「無友不如己者」,意指不要與我道不相同的人為友,而非「不如我」的人。如此,才能與「道不同,不相為謀」(「論語」、衛靈公)相呼應。可見無論漢代的文、景崇尚黃老,或武帝的獨尊儒家,其實,很多理念並不相互衝突,甚至對立。漁父既然走了,所以:
顔淵掉轉車頭,子路遞過車繩,孔子不回頭,等到水波平定,聽不見划船聲(拿音)而後才敢上車。
子路傍著車子而問說:我(由)能够爲(先生)服勞很久了,不曾看見先生(夫子)對人如此這般敬畏(威)呀。大國(萬乘)的君主,小國(千乘)的君上,看到先生沒有不對等(分庭,古禮,客居西,主居東)相待(相互施禮),先生還有傲慢的神情。如今漁父手拿船槳對面站立,而先生彎腰磬(金、石等製與樂器,形狀彎曲)般彎曲(折),講話先行禮而後回答,能够沒有太過吧?弟子都奇怪先生了,捕魚人怎麽會能獲得如此呢? 
子路的問話,自是跟隨孔子的學生們的疑惑,孔子本人卻不以為然。
孔子靠在車前橫木上(軾)而嘆息說:太過了你(由)的難以教化呀!沉湎於禮義有些時日了,而粗野鄙陋的心態到今天未能除去。前來,我告訴你!那遇到長輩不恭敬,失禮呀;見到賢士不尊重,不仁呀。他如不是至人,就不能使人謙卑低下,謙卑低下的人不精誠,不能得到他本真,所以長久傷害身體。可惜啊!不仁對於人來說呀,禍害沒有比這更大了,而你子路(由)偏有這毛病。况且大道喔,萬物的所産生呀,各種物類失去道的死亡,獲得道的生存。做事違逆道的則失敗,順應道的則成功。所以大道的所在,聖人尊崇它。如今漁父的對於大道,可以說有體悟了,我怎麽敢不尊敬他呢? 
這段話的重點,在於:大道喔,萬物的所産生呀。原文是:道者,萬物之所由也。並且強調道能影響到生、死、成、敗。由於漁父對大道的體悟,所以孔子才禮敬有加。這裡要談的是,老、莊所倡的「道」,應為:道可道,非常道。雖然在「老子」中,對「道」仍有所道,且亦具體而微,並有脈絡可尋。然與孔子常談的道,恐仍有差距。不過,「莊子」仍將結語回到他的理念,雖未必是孔子所說,但他的目的,似已達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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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著作 係採用創用 CC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 2.5 台灣 授權條款授權.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不只是一句口號.....61
    2011/03/14 00:29 | 推薦法奶日報
沒有「統」?怎麼「獨」! ---確立共識的前奏

筆者在約40年前留法時,即說中華民國本是主權獨立的國家,何「獨立」之有?此與後來施明德先生所主張,及台灣前途決議文,乃至呂、蘇、蔡等幾位近來的立場,並無二致。可見大家所見相同,只可惜筆者人微言輕,不受重視!然也幸好如此,才不致有「白色恐怖」!而且據筆者所知,大家常談的開放黨禁、報禁,國民黨內部早在研究,經國先生思想的開明,恐非僅如後來馬總統所追述的,乃其建言!

所以就「臺獨」來說,臺灣早無此必要!或是少數人在生活無憂,缺少生活重心之際,利用有限的人生,來陳述幼時的「願望」,但卻未想到可能為臺灣帶來的後果!蓋作為酒足飯飽之餘的談興則可,如真想「獨」,真不知怎麼「獨」?也未見有何具體策略,如是像阿扁般的「正名」、「制憲」,難道也要籌募「建國基金」,然後匯到「瑞士」?況臺灣的言論自由,本是無限上綱,但如當真,則切不可以台灣人的生命、財產當玩笑。假使真有能力號召民眾,則可依據憲法「公投」一下,舉手之勞,立可解決!

至於「國家在統一前」,雖憲法及法律上均有明文,但臺灣的主流民意,則是維持現狀,而且依據最近民調,「統一」根本沒有市場!馬總統重申稱對岸為「大陸」,絕非「傾中」,而是強調互不隸屬,你是:大陸地區;我是:臺灣地區,「中國」是你自稱!而我這塊中華民國招牌,在聯合國憲章裡,到今天,仍然寫得明明白白!聯合國的席位是你在用,但名稱還是未改,表示我這一百年的老字號不能像很多科技公司,說合併就合併了。不管外人怎麼看,我還是要把衪擦亮,我不能打著中華民國旗號,稱你為:「中國」,如何「一中」各表?那才是自貶國格,自毀立場,忘了「主權」,忘了台灣!

筆者有時在臺北街頭,會聽到「義勇軍進行曲」,也就是毛澤東接受「梁思成」的意見,把它作為大陸的「國歌」!一個學建築的,懂得蓋房子,但國家卻不同,不代表「梁啟超」的後代,什麼都懂!何況梁是「保皇黨」!所以,毛澤東先生晚年後悔了,他看不起的秦皇、漢武,恐要比「毛」強多了,至少秦始皇可以「書同文」,而毛澤東「三反」、「五反」、「反右」,「反」了很多, 就是沒法掉「反」家鄉話,大陸迄未能:「語同音」,女性講起話來,會使人覺得有些像北韓的那位知名的:電視女主播!大陸既仍是南腔北調,連語言都統不起來,仍是「各說各話」,「格老子」「你哥子」怎麼「談」:統一!

現在大陸既要「和平」崛起,所靠的是經濟建設,二兆多的美元外匯存底,那裡可以再:用我們的血肉,造成我們新的長城?如然,不但美國,恐怕沒有國家敢說不怕的!筆者曾想代改歌詞,寄給胡錦濤先生,然慮及大陸不像臺灣,即使撰文所批評的再不順眼,總統還是要很客氣的邀「名作家」面談,而我連大陸都不大敢去,還是自愛點好,等法奶日報www.lulijen.com能在大陸自由閱讀時,再提一得之愚吧!

所以,在臺灣,與大陸和平、合作,共同賺錢,則臺商樂意為之,要真掛上五星旗,好像有點像「舶來品」,比起先烈陸皓東所設計的,當然大不同,而且毛先生也曾悔不當初!

筆者自幼在臺灣長大,對臺灣的感情,絕不遜於在臺灣出生的!我出生的地方,據說周恩來的老家,就在附近,但我從未有懷「鄉」之情,更未景仰!但深覺因周恩來,致使我們的情報戰,迄未佔上風!所以也很難了解,被大陸收買的軍人羅賢哲,何以對得起辛苦養育他的父親,遑論國家!

日常生活行為循規蹈矩的筆者,而思想則天馬行空!馬總統強調:不統、不獨、不武,這僅是原則,卻未提具體做法,民眾常有無法了解之感!幾年前,筆者即已倡言:同中、兩體(容後再談),看能否為兩岸帶來真正長久和平、合作的契機!總之,忝為國民,自應提些意見,不管成熟與否,但希望大家,不論顏色,能有共同的認知(共識),越談越清楚,愈講愈能心領神會,因為各方基本的看法無差,僅是文字表達有異!所以先寫段前奏,為不同背景的政治人物,乃至2300萬臺灣人,做個馬前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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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不只是一句口號.....60
    2011/03/09 21:09 | 推薦法奶日報
遷令 勸成 殆事
--美成在久 惡成不及改(3) 
况且以智巧較量的,開始時呀開朗(陽),常後來呀暗使計謀(陰),極點到時則大耍陰謀詭計;按照禮節飲酒的,開始時呀規矩,常到後來呀一片混亂,極點到時則多荒誕淫樂無度。凡事都也是這樣:開始時相互諒解,常後來呀相互欺詐;凡事開始時呀單純,將結束時必然繁鉅。
江國慶案,開始時由台北市刑大偵辦,是依照正常的作業方式,後來即另有考量,而交由反情報總隊處理,可見到後來呀一片混亂,有些病急亂投醫,天下的事理是相通的,所以孔子又說到本文的重點: 
言語,風波呀,傳達的,定會有得有失呀。那風波容易動蕩,得失容易出現危難。所以憤怒發作沒有別的緣由,就是因爲虛言偏辭。野獸死時亂叫出聲音,氣息急促,於是生出傷人害命的惡念。苛逼太過分,則必然有不好的心念來應付它,而自己也不知道是怎麽回事呀。假如做了他自也不知道是怎麽回事呀,誰能知道它會有怎樣的結果!所以古代格言說:不要改變所受命令,不要勉强事情的成功,過度是多餘呀。改變所受命令勉强事情的成功都會壞事,好事成就要很長時間,壞事做出來不及悔改,能不審慎嗎!
這段雖是指言語而言,然所說之理則一!反情報總隊的工作人員,眼見市刑大歷經三周而未能突破,一旦奉命接辦,不無:苛逼太過分,則必然有不好的心念來應付它,而自己也不知道是怎麽回事呀。由於內心急迫,以致到達連自己都無掌控的程度,於是無所不用其極,而發生37小時疲勞詢問及刑求等事,這些,自有待檢警進一步的偵訊,乃至日後的公開審判,而這些工作人員,更未料到15年後會成為舉國嘩然的案件,豈不是: 誰能知道它會有怎樣的結果!況且,這件事已經是無可弭補的遺憾,自是:壞事做出來不及悔改,能不審慎嗎!所以,如果是本作下面的結語:
「而且那順應自然而悠遊心志,寄託於不得已來養蓄心智(中),最好的呀。何必做什麽作為回報呢!不如原本地傳達使命,這豈(其)會困難的嗎!」來做,不急於求功,以平常心來面對,也就是如上所說的依法辦理,豈有困難,而造成如今軒然大波?
依據我們的淺顯常識,反情報總隊,任務絕不在偵辦命案,當係以「情報工作」,亦即以對岸或相關國家安全的情報反制為主,如最近破獲的:羅賢哲案,假如能不眠不休的早破羅案,這種貢獻,必永垂反情報史,而對一個在臺灣土生土長,對外似無接觸的青年,有什麼「反情報」可言?而且要動用包括上校在內的15位工作人員,恐是殺雞用了牛刀,而且如果反「情報」 工作,僅賴嚴刑拷打,能否真正達到目的,已是疑問,而對命案的嫌疑人不擇手段,不僅違法,也為自己帶來難以承受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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