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顧服務員的潛在危機:
當您因家人生病或住院需要請照顧服務員照顧時,您是否想過您請的照顧服務員是否合格?
依據衛生署95年「醫院照顧服務員管理要點」內規定
照顧服務員需要:
一、 照顧服務員受訓結業證明書或丙級技術士證照。
二、 每年體檢證明:含愛滋、梅毒、B型肝炎、阿米巴糞便檢查。
三、每年八小時在職教育訓練。
另外醫學中心還要求每年要提供「個人良民證」
請問您請的照顧服務員有上列資料嗎?
為了您家人健康與安全著想,如果沒有請即刻更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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