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100年度照顧服務員在職教育訓練實施計畫
壹、 計畫依據
依據衛生署95.05.29『醫院照顧服務員管理要點』三、(二)照顧服務員每年至少接受8小時在職訓練辦理。
貳、 計畫目的
積極提昇本市照顧服務員的照顧觀念,充分利用衛生機構提供的訓練,發揮照顧服務員應有的職能,讓照顧服務員具備更新的照顧能力,為照顧服務員的永續發展,提供最佳的服務,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