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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故事館

都會營造-公寓大廈中發生的大小事

發布日期:2014/10/28

文 ‧圖 / 張偉瑜(崔媽媽基金會社會發展處處長)


       隨著社會與經濟型態的變遷,全球80%的人口湧進都市,為了在有限的空間裡涵納廣大人口,「公寓大廈」便成了都會地區主要的居住類型。因此,如果要探索都市中的鄰里網絡關係,那就很難忽略公寓大廈這種社區類型,而當我們討論「社區營造」,其主要內涵,除了凝聚居民情誼、地方認同外,更積極的意義,是將情感深化成行動參與,由居住於同一地理範圍內的居民,共同面對各種生活議題,亦即基層民主之落實。


       只是與傳統鄰里社造多是面臨產業沒落、人口流失,抑或環境破壞等挑戰而興起的動機不同,因為租屋、購屋而集居的城市人口,在封閉性極高的所有權保障下,似乎很難遭遇這類因外力侵襲而必須挺身而出的情境,而「落實基層民主」的高帽更是與社區管理只為常保燈亮、水流的民生訴求毫不相干。那麼,所謂的都會營造到底所為何事?


       其實,我們可以說垂直式的公寓大廈社區,在組織架構、空間配置上,有更多優於平面型鄰里社區的條件。首先,在組織架構的層面上,1995年時內政部在「住戶自主管理」的精神下,頒佈施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讓經由所有權人選舉產生的社區管理委員會,成為制度性的基層自治組織,並奠定了社區法理運作的基本邏輯,管委會不僅對內承擔管理維護之責,對外也能代表社區全體爭取資源、發展社區。在空間配置上,所有權的鄰近性使得家戶間的緩衝被縮減,「共有」、「專有」並存的持有狀態,也形成住戶難以全然置身於社區公共事務之外的基礎。


       然而,即便有前述的優勢,生活在大廈的你我仍習慣感嘆人情疏離,並在欣羨鄉村鄰里擁有豐富自然人文的同時,堅信自己坐困於社造課題的荒漠。那麼,如果回到社區營造的初衷本意是處理生活中的各種問題,而我們也都沒能自信地說『社區於人事、情理上都沒有摩擦或困難』,那不算完善適用的規約、依人行事的管理模式、逐漸頹圮的建築設備,乃至茶餘飯後總被提出來叨念的人情冷淡與漠然,皆可成為都會型社區可以嘗試經營的社造課題。
 

       或許面對多年缺乏經營、事務龐雜難理的狀況,如何跨出第一步依然是個困擾的問題,這時我們建議熱心想要投入改變的居民,不妨先從「累積信任」的功夫開始做起。以成功申請臺北市整建維護補助經費的「民權水晶」社區為例,兩者都是屋齡超過二十年以上的老舊大樓,也面臨長期缺乏有效管理、財務經費不充裕的窘境。為求改變,老一輩住戶積極遊說新生代接手,而當時甫接任的蔡主委,面對如建築外牆面一樣斑駁的社區體質,並不是選擇大刀闊斧的改革,而是本著學者的研究精神,先將〈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詳細研讀並釐清管理權責義務關係後,選擇先從「該做但沒做好」、「有做但缺乏說明」的例行小事做起,像是善用人情攻勢或法律程序將積欠的管理費逐一收回、設置意見箱方便住戶與管委會聯繫、頻繁地公告社區的各類動態。透過這種「有感」的治理方式,不僅一掃以往住戶「不知道委員會到底在做什麼」的疑慮,委員們也在過程中能更熟稔地掌握社區內的人情事理,爾後,才在「眾望所歸」的呼聲中,連任下屆委員並開始推動外牆整建、設備更新這類動輒千百萬的重大計畫。


       隨著公部門對公寓大廈社區的日漸重視,台北、新北、桃園等幾個地方政府皆固定辦理優良公寓大廈的評選活動,所評等出的優良社區也逐漸成為其他社區想學習傚仿的對象,『是否有優良社區的規約可以參考套用?』便成為我們服務過程中經常被探問的話題。然而細究優良社區的特性,除了有方法的經營出信任基礎外,還要能突破核心委員必須定期改選的限制,將「信任」的對象從特定人選擴及到整體管理組織,唯有如此才能讓共同訂定的規約制度,不至淪為徒具形式的存檔文件,而得以跨越歷屆改選,化成管理實務穩定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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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類社團增加居民間互動的機會

 

      要達到前述願景,除了靠初期少數居民的熱心投入,維持居民參與公共事務的管道暢通更是不可偏廢的基本功。曾經獲得2005年行政院頒發「國家永續發展獎」的世紀皇家社區,便是透過每月兩次的「住戶意見交流會議」,面對面傾聽住戶對社區生活大小事的各種意見回饋後,再將議題帶到管理委員會議上討論。的確,相較起形式嚴肅的管理委員會與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交流會議的輕鬆氛圍讓居民更敢於暢言想法,且當住戶發現自己所提的意見都能得到管委會對應的重視,久而久之,對社區也就會多一份信心及參與的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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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團活動拉近人際間的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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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三個臭皮匠,勝過一個諸葛亮」找到志同道合的伙伴,勝過一人獨自奮戰

 

      猶記得多年前某次優良公寓大廈的評選行程,到訪的社區獨留一位總幹事負責接待,憑藉多年的管理實務,總幹事不僅能清楚說明社區規約、財務的來龍去脈,對於評選的提問亦能游刃有餘答辯,但最後這個社區並未獲得評審委員的青睞。歸咎原因,「主人缺席的管理」是委員對此社區共同的擔憂。


      隨著管理知識的專業發展,有越來越多的公寓大廈社區將例行的管理工作委外給專業的物業管理公司或個人,而多數的住戶也習慣抱持「有人在負責就好」的消極心態,但一個成熟的社區管理機制應該是「住戶」、「管理委員會」、「物業管理公司」三方共同合作,其中作為社區最基本構成單位的「住戶」更是不可缺席的一角,因為其不僅是未來委員會的潛在成員,各種實際的案例都顯現,住戶長期的漠不關心,只會讓社區事務遭少數委員、物管公司把持而終至無法正常運作之境。


       對於許多人來說,面對都會區的高昂房價,覓得一處安身之所已是窮畢生之力方可達成的目標,與其追求遙不可及的「豪宅」生活,倒不如打造一個適切生活的「好宅」空間,而這端賴每個居住其中的份子願意從「多留意公佈欄訊息」、「出席會議表達意見」等基本的參與功夫開始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