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五十年末、六十年初,本里大面積種植落花生,由於當時尚無採收落花生之機器,於是採收落花生時小面積種植之農戶,採取【放伴】(註1)之方式,大面積種植之農家,則是僱請南部之婦女或鄰庄(外埔)之婦女協助採收(註2),甚而有協助採收之婦女,於落花生採收完成後即下嫁本地庄嫁漢,成為本里媳婦之美談。
而在大山腳大面積種植花生之前,台灣省新竹區農林改良
場(1960年改制為台灣省新竹區農業改良場)即在本地
辦理花生種植試驗工作,1982年改制後的台灣省桃園區
農業改良場仍延續在本地辦理花生種植試驗工作。
註一:【放伴】即互相幫忙之意(張家拔完換李家…..) 回應內容 回應時間 找不到符合查詢條件的資料 回應內容: 公開 私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