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到社區不久,我就發現社區所有緊急照明燈只有幾盞會亮,換句話說將近四年來,這裡的緊急照明燈都沒在保養或換修。
追問過機電廠商,得到的答案竟是:消防局並不將這項燈具列為安檢的重點,何況停電時社區有發電機,不會造成到處漆黑一片。所以就算221盞緊急照明燈幾近全壞,也並不緊急。
因為安檢可以過關,機電師傅的說法也還可以接受,所以就沒再追究。誰知今年消防安檢人員換人,這項缺失列為必須改善項目,為此機電廠商還沾沾自喜,以為他們這下可有賺頭了。
請合約機電廠商到管委會報價,一開口就是20萬,雖然可以趁此更換最新的LED燈具,但實在沒必要在社區花最多錢的今年又浪費無謂的金錢,不但委員們不高興,我這當總幹事的也覺得機電廠商在趁人之危。
談到最後,因安檢複檢期限已到,不得已只好用最省錢的方式,就是只換電池不換燈具,這樣大約只要五萬多元,機電師傅開始進新電池,一個個照明燈拆卸後準備更新。
就在師傅忙了大半天後才發現,許多緊急照明燈已燒毀,連換電池都沒用了,我這才想起:這燈具的額定電壓是110V,而社區公電都是220V,難怪它們會燒毀,這源頭當然要找建設公司。
經一再抗議,建設公司、機電廠商和燈具廠商都承認錯誤,願將所有緊急照明燈換為額定電壓可到220V的,所以這一折騰反而讓社區一下子又省了好幾萬元。
社區最常要連繫的廠商,非水電工莫屬;總幹事最怕的則是三更半夜被電話吵醒。
下雨天是這個人和這件事最常出現的,問題是就算在大白天,要請通管師傅救水,真的很不容易,更別說是在凌晨兩點的時候。
社區找過不少水電工,通常在緊急需要的時候,他們不容易請到,除非誘以高價,我就遇到一個水電工,下雨天請他來社區為漏水天花板搭帆布集水,他一開口就是兩千,後來我在五金行看到同樣一塊塑膠帆布才不過百來元,從此我不再找這個水電工。
今天凌晨兩點,我被手機鈴聲叫醒,原來我擔心的事發生了,住戶向我求救,說他家陽台水管雨水滿溢,水已經淹進他家臥室裡。我突然想起最近社區正在配合的防水師傅鍾國強,於是我請住戶幫我看辦公桌上留下的鍾國強名片電話。
電話打通了,我真高興這麼晚他還將手機開著,還願意接聽電話,更高興的是我說完狀況要他立刻去社區服務時,他還很乾脆的說好,後來我才知道他住家離社區十多公里遠。
能在社區最需要的時候出現這麼一個人,在風雨交加的夜晚隨叫隨到,事情沒做好願意重作一遍,跟他議價他都答應(當然是合理價),有的部分他還免費服務。剛剛還主動回報他已連絡好打孔師傅和住戶,今天一早就去他家施作排水。
我送給鍾師傅一句話,也是讚美的話:你真是我們社區的貴人。
元月剛到社區服務時,適逢春雨連綿季節,社區發生多處漏水,尤其頂樓住戶更是抱怨不斷。
二月中我去函建設公司要求補助頂樓防水工程款,僅獲哪裡漏修哪裡的回覆,接著AE棟一樓大廳漏水,讓我窮於應付,暫時沒再追究補助款之事。
三月底E棟大廳經住戶配合,完成抓漏,我奉殷局長之託,代理他為社區向縣政府消保官提出消費爭議申訴申請登錄。
清明節那天接獲縣政府來函,要求雙方於十五日內妥適處理爭議,隨即獲建設公司代表郭主任出面善意回應。
為讓雙方協議得到公證,十五天後我再度透過消福中心提出第二次申訴,一方面尚需與建設公司、管委會委員取得一致的價金認定。
5月10日下午四點,在副主委的陪同下,我們在消保官的公證下,完成了這次為社區爭取到二十萬元的修繕費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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