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 | 民國 9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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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項名稱: | 台閩地區社區發展工作評鑑全國績優社區優等獎 |
頒獎單位: | 內政部 |
內容說明: |
一、概 述 社區發展是一種多目標、長遠性、綜合性的社會福利事業,旨在透過社會運動方式與教育過程來培養社區意識,啟發社區民眾發揮自動自發、自助及人助的精神,貢獻人力、物力、財力,配合政府行政支援、技術指導,以改善社區居民之經濟、社會、文化等環境,提昇其生活品質。 54年行政院頒布「民生主義現階段社會政策」,確立了社區發展為我國社會福利措施7大要項之一,同時並明確規定「以採社區發展方式,促進民生建設為重點」。本部為加強各方面之協調配合,貫徹社區發展工作之推行,乃擬定「社區發展工作綱要」,於57年呈由行政院令頒施行;於72年修訂為「社區發展工作綱領」;為因應社會環境之變遷,使社區發展工作法制化,並期改變社區體質,使其更能達到民主、自治、自助之目標,於80年5月1日再修訂發布「社區發展工作綱要」採人民團體型態運作,迄94年底,已成立社區發展協會有6,150個(如附表),賡續推行社區公共設施、生產福利、精神倫理等3大建設與社會福利社區化,以增進社區民眾福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