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南區新興社區代表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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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快遞
2008第八屆全國總統盃客家歌唱大賽開鑼!
類別: 座談會
開放參加人數:

不限

活動地點:
活動日期: 起:2008/08/03
迄:2008/09/27
活動費用: 免費
聯絡人:

姓名:

連絡電話:

主辦單位:  
指導單位:  
協辦單位:  
委辦單位:  

競賽活動實施簡章 一、活動目的:發揚客家文化,激發國人演唱客家創新歌曲,從客家歌唱娛樂中傳承發展客家語言文話、 展現客家組織團結活力,延續文化生命力、厚植客家表演人才,帶動客家文化提升發展。 二、指導單位:行政院客家委員會 主辦單位:桃園縣政府    承辦單位:桃園縣客家文化傳播協會 協辦單位:全國客家政府機關、客家社團、歌謠班、客家廣播電台及客家電視台、客家報章雜誌、龍閣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三、比賽日期:民國97年9月27日(星期六) 四、比賽地點:桃園縣龍潭鄉婦幼館 五、參加資格:凡對客家創新歌曲演唱有興趣者,每位參賽者繳交新台幣300元(對唱組每組600元)均可依據比賽組別規則報名。 六、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97年9月20日止。以郵戳為憑 七、報名地點:龍閣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地址:桃園縣龍潭鄉五福街279號。洽詢電話:03-4703222 03-4703776。傳真:(03)4703921(北二高龍潭交流道下,第一個紅綠燈右轉約100公尺) 九、報名方法:郵寄或指定地點報名(每組限30人額滿為止、請提早把握時間、額滿不再接受報名)。 十、比賽組別:1.個人組:客語兒童組(14歲以下)、客語青少年組(14-30歲)、客語壯年組(31歲-64歲)、客語長青組(65歲以上)、客語超級組(本競賽歷屆比賽冠軍者) 2.客語對唱組 十一、比賽規則:    (一)詳細填寫報名表各欄,各組初賽、決賽歌曲或歌詞不得重複,否則決賽不予計分。   (二)因時間有限、每組限制初賽名額30名內,12名優勝入圍決賽,各組報名人數不及15人直 接進入決賽。參賽者須自備原版卡帶或CD於報到時送交本會。   (三)凡報名後,資料及演唱歌曲名一律不得再更改,報名而未參加競賽一律不退費。 (四)初賽曲目請洽龍閣傳播公司。    (五)決賽指定歌曲: 1阿姆介形影 2心門 3龍根 4明月 5野薑花 6塵緣 7相親 8遊子心 9空思夢 10酒中情 11英雄好漢 12大愛滿人間 13一切隨緣 14全全無講起 15故鄉相思情6真情留心窩 17又見流星箭 18難捨夢中人 19請你來鼻香 20花蕊戀春風 21靚細妹鯽魚嘴 22因為有你 23英烈千秋義民爺24感情世界25相戀何必識相逢26解開情鎖鏈27難圓介鴛鴦夢 28傷心孤戀橋29新年來新年到30捱想講一句話31北埔人北埔情32人難做做人難33命運 34茶枝吞落肚35雲開見日頭36媽媽請原諒37淚撒姻緣路 38心話講你知39愛情夢一場 40有緣再相會 41台灣一家人 42六月酒 43心中蓮44相思夜 45鄉音緣 46行夜路47係麼 48庄頭介阿妹 49煞猛來打拚 50防老愛留糧 51唔好正來尋 52目珠無擘金 53有情唔怕路頭遠 54夢中人 55悠遊夢 56心中結57夜半想子 58隨緣介路 59感恩爺娘 60情深緣淺61相戀清水坑 62快樂介旅行 63人要人打落 64今年特別冷65錢 66幸福介天堂 67我的老故鄉 68愛你勝過天 69祝福有情人70人生一齣戲71客家好子弟 72銘也銘不到 73你是我的人74茶鄉 75離情 76 愛有情 77夢一場78不怕窮79滿江紅80四季想郎81賞蓮 82客家文化萬年長83罌子桐84認輸?愛 85心好命就好 86油桐花開87無效個誓言 88快樂客家妹89暗哺夜愛飲90微笑 91訴真情92日落西山93心慌94愛的真諦95學耕田 96山羊97六工ㄨ98便當99客家莊 100揚尾仔 101客家子弟踏出來102食茶103火焰蟲 104快樂個兩公婆105防颱 106避暑107山頭情歌108春風傳情109耕田阿哥摘茶妹 110撥風落大水111四縣情海風意112茶山情歌113紅梅114本本係英雄115勸孝歌 116青山綠水好風光117今年特別冷118莫留戀119春風120愛情半燒冷121歌聲傳心聲 122放眼滿天下123捱?老屋庄124你還記得捱無125愛情夢126倆心同月老127藍衫影 128踏青129打拚一定贏130人間有福報131醉情味 十二、評分標準: 儀態表情20% 音質40% 曲調技巧40%。 十三、獎勵: (一) 個 人 組:各組擇優錄取前三名及優勝(依參賽人數取若干名)頒發獎盃、獎品或獎金以資鼓勵, 其餘參賽人員頒發獎狀並請學校單位自行獎勵。 (二) 客語對唱組:擇優錄取第一名各取1組、第二名各取2組、第三名各取3組,及優勝(依參賽人數 取若干名)頒發獎盃、獎品或獎金以資鼓勵,其餘參賽人員頒發獎狀並請學校單位自 行獎勵。 (三)大會並就全場比賽人員中,評選最佳造型、最佳人緣、最佳精神獎、最上鏡頭獎等特別獎項。 (四)報名比賽人員,必須於上午8:30前到達會場並領取參加証.如經大會點名三次而未出場者過後不 得要求補唱或表演。 (五)參加比賽人員必須依照大會規定,並服從評審之評定,不得異議。 (六)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修訂並公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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