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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M 2013/11/07 06:00
仲裁(arbitation)
如果一份規約是設計來要住戶遵守這 遵守那

對管委會毫無約束 這叫one-sided.

如果我們申請仲裁 這份規約可能是無效的!

基於這規約所產生的選舉 .... 也可能無效?

是嗎? 就請社區律師幫我們回答大家問題!

針對規約 沒指誰!!!

RM 2013/11/06 21:43
社區律師!
社區律師歸誰用???

規約有寫嗎???

還有啥沒交代清楚請交代清楚!!!

RM 2013/11/06 21:12
理性批判
我大概看了一下這本規約:

(1)這是沒有太多經驗的人寫的;
(2)我可以不用幹任何委員 根本不想參與;
(3)一堆處罰住戶的條例;
(4)對管委會究責的條文幾乎沒有 或含糊攏統!
(5)有權無責 而且不用報告
(6)管委會:所有住戶有交錢 即使住戶沒要求 你也應該提供給每一住戶;
(7)所以我說這是狗屎規約!
(8) Totally one-sided, and irresponsible
告訴你 有些法案還躺在立法院 比如說幹掉恐龍法官的法案!!!

以後你的規約可能也要送審才有效 不是你說了算!

或是經由操縱選舉隨便寫!有些事抄的!

各位住戶 請自己申請一份 如果他跟你要錢 告他!

簡直不像話到了極點!!!

別把別人當傻子搞!!!

即使台灣法律不彰 告訴各位還有國外管道!!!

台灣有非常多的東西不彰 各位比我還清楚!!!

我並沒有指任何人 我指的是規約!

這其中問題重重!!!

RM 2013/11/06 14:53
更正!
正常管道外的勢力!

RM 2013/11/06 14:52
觀念!
(1)蘇格拉底被處死 是一個"多數決"的謬誤!
(2)甚麼是正義:多看哈佛大學 Professor Michael Sandel的解說 免費!
(3)網路上有很多關於目前法規把社區管委會職權搞得太大的文章
(4)你問社區律師沒用!
(5)律師如果採用partial的解釋!如果你跟律師 律師跟法官有某種利益關係 你們會有意想不到的結果!
(6)如果你要用到正常狀況下勢力 別人會用外部的勢力
那會很可怕!
(7)我不想批評你 公務機關很多人有的習氣 你一樣不少
(8)我車輛如果遭到跟你相關人的破壞 後果會非常嚴重!
(9)如果不懂 就不要弄
(10)如果要柿子挑軟的吃 或是要 殺雞儆猴 你可能會身敗名裂!

這是對你的尊重!是敬告!不是警告!

你如果要宰三個人來達到你目的 你有非常非常高的風險!我指的是法律範圍!!!

在告訴你我當國際採購時我掌握預算市社區結餘款的數十倍 整各台灣的包商歸我管!我見過很多人!

我問過一些住戶 他們的知道你幹過甚麼!大家有給你留情面!要有自知之明!

RM 2013/11/05 05:45
Silence!
主委:

你可以保持緘默 所有你說的話及發的文件等

都可能被用於呈堂證供 一切後果自負!!!

RM 2013/11/05 05:38
程序正義!
所有你經手文件 請備查!

不要被查到有更改等等事件!

或是沒有紀錄!

就你 其他人的我不要!

I am one of the stakeholders!

You gotta know that!

RM 2013/11/05 05:31
地址!
你在警衛室留的地址是"店面"

這叫偽造文書

請你提出解釋!

你胡作非為!

有地址叫店面的呀!

你不要給你臉你不要臉 還要面子

面子一兩值幾文錢???!

RM 2013/11/05 05:28
前科!
主委:

你有沒有前科!

請你宣告!

包含軍旅生涯!

而且要切結!如有不實 願受法律制裁!

你不要以為會出嘴或貼東西就好!

RM 2013/11/05 05:18
大總統!
You act as a President.

I ONLY want you to answer the question.

其他人我不要!

我是社區利害關係人!請你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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