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跡有些風化的石碑,內容主要是古賢堡一帶,有「丐首」歐芳帶領一群徒子徒孫,向當地民眾強行討錢,每逢廟會和結婚喜慶,行徑尤其惡劣,鄉親不堪其擾,因此立石明白禁止,並要求歐芳好好管束跟隨的遊民、無賴,再有滋擾地方情事,即將他扭送官府究辦。
自道光以來,曾立石示禁,但「丐幫」顯然不聽,同治年間再次立石禁止,此時已較具人情味,息事寧人的「公約」作法,如嫁娶可給乞丐們八十文錢,免得流丐糾眾作怪,難看又觸霉頭。顯然可見當時古賢堡這一帶生活條件不差,才會引來流丐聚集。歷史紀錄斑斑可考,提供金門地方發展史可貴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