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法人屏東縣原住民社會公益服務協會代表圖像
  • 從心出發、從心認識、從心感動、從心創造
    建構原鄉弱勢家庭社會資源平台支持體系 
  • 1.服務地區的人文與福利人口群統計資料2.個案管理。3.社區與團體工作4.建立服務地區資源網絡5.辦理職業訓練、培育人才相關課程活動。 
社區剪影
聯 絡 人 : 柳總幹事  
聯絡地址: 屏東縣獅子鄉草埔村草埔六巷22-1號  
聯絡電話: 08-8701414  
傳真電話: 08-8701187  
社區小故事回應
多角化社區工藝扶植計畫─社區及區域特色工藝扶植計畫(申請送件期限 :即日起至102年3月4日止--郵戳為憑)
2013/02/21 08:33 | 最新消息
本年度扶植重點在於地方的文化創意產業之產業化能力為目標,包括在地文化創意產業之人才養成包括工藝技術、工藝經營策略、工藝設計、文創行銷與策展等在地人才之養成,並引導相關工藝朝產業聚落化與區域特色化的產業群聚效應發展為政策,媒合在地文化與創意、工藝技術與產品、發揮社區潛在能力與人力,整合區域動能發展在地文化活力。

由發展工藝產業展工藝之典範。具體做為如下:

一、社區培力工坊:
本類型以社區總體營造為理念,以地方「公益性」為主要價值觀念,協助地方或社區,建構工藝發展基礎。主要以建構社區或地方工坊的能量。包含導入不同層級工藝技術,結合社區文化發展地方特色工藝,或作為地方營造之核心價值與未來產業支撐,及促使地方開始以工藝形塑或再造自我在地意象。

規劃方向:採自主提案方式進行提案,主要媒合工藝家或以社區原生工藝導入設計產品為方向,朝社區特色產業發展為主。

申請資格:登記立案之地方/社區協會、社團法人組織。

計畫規範:

1.如辦理社區培訓課程請務必明列課程表及預計招收之學員人數等。

2.辦理之課程內容需符合社區工藝文化發展或工藝技能紮根或工藝產業建構相關之最大效益及需求辦理。

3.需詳列師資及課程內容。

4.社區原生工藝導入設計產品方面則須詳列合作設計師或公司之背景經歷。

經費核銷項目:講師鐘點費、委員出席費、講師(委員)交通費、材料費、工具及耗材(含五金工具及配件耗材、手工藝配件等)、產品設計諮詢與打樣費用(非社區相關技術之樣品打樣費用)等相關費用。



二、區域跨業型(工藝主體∞地方特色):
以工藝產業聚落之形塑或結合在地特色產業共同開發為願景,朝工藝與區域特色化的產業群聚上中下游整合為目的。

規劃方向:以「工藝+生態+市場」的概念,用在地工藝產業資源整合區域內的農特產、觀光、文化資源,開發合適當地生活文化之各項產品,並結合觀光體驗的生活文化產業等周邊產業,以工藝「生活化、生態化、風格化」的理念,經營區域的特色生活文化型態,成為地方特色產業,以「漆」為例,可以發展出漆的茶道文化,包括漆的泡茶用具、欣賞漆樹的觀光體驗、漆的飲食文化發展等,使整各區域產業發展呈現出主軸與品牌特色,同時推廣其生活態度。透過這樣的計畫重新搜索與定位自己生活區域的產業發展與工藝的關係,推動區域性的工藝文化整合行銷與在地風格氛圍形塑,活化區域產業。

申請資格:登記立案之設計公司或工作室、工藝工坊或公司、在地之社區團體組織協會(包含協會或基金會),檢附立案證書及相關社區產品、設計開發經歷以及廠商合作同意書(a+b在地不同產業)。

申請單位需完成之工作:

1. 規劃選定在地之跨界產業類別,例如在地工藝+日月潭湖光山色與週邊產業結合、在地染織品+在地婚紗業+在地服裝結合,進而形塑在地風格特色等。

2. 取得雙方之合作同意書。

3. 辦理發表會至少一次(須含體驗或其他具體可讓消費者互動參與之活動)。

經費核銷項目:委員出席費及交通費、材料費、市場調查費用、產品設計諮詢出席費與打樣費用,發表會之佈置費用及材料、新聞稿與媒宣費用、刊物輸出與印刷、行銷與展覽相關、維護展場及發表會之人員工讀費等相關費用。

申請補助計畫流程
一、申請應備資料
計畫書兩份,內容包括:
1. 附件二之申請表。
2. 附件三或四之計畫書格式內容。
3. 登記立案文件。
請依序彙整成冊後以掛號郵寄至本中心, 郵寄內容應包括計畫書一式兩份,一份裝訂(請以膠裝方式裝訂),一份不裝訂及資料之電子檔光碟一份。所需相關電子資料檔,請由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網站(www.ntcri.gov.tw)下載取得,不符合本案主旨或資料未齊全者或未依格式撰寫者恕不受理申請。
二、送件地點
計畫書請以掛號郵寄至本中心承辦單位:542南投縣草屯鎮中正路573號「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 技術組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申請單位名稱」及「社區及區域特色工藝扶植計畫」字樣。
三、申請送件及執行期限
申請送件期限 :即日起至102年3月4日止(郵戳為憑)
執 行 期 限 :計畫執行期限由簽約日起至102年11月30日止,所有結案程序須於本年102年12月15日前完成結案,並檢附該年之結案報告書(見附件四)。
四、申請注意事項
(一) 不得以相同或類似之計畫內容之工作項目重複申請政府其他計畫補助。同計畫不同工作項目得分別向不同單位申請補助,惟需於計畫中註明。
(二) 倘因文化部所編列年度補助預算被刪除等不可歸責之因素,致政府補助款不足支應時,本中心得終止個案契約。
(三) 計畫通過審查後,本中心視需求將派員至社區檢視工藝設備、環境進行實地踏查。
(四) 申請補助審查時,由計畫主持人進行簡報,並接受詢答,其餘合作單位須視情況列席備詢。
(五) 本中心將安排簡報場次(期中及期末),如無法準時出席該場次,請於到文後儘速與承辦單位聯絡或於訂定日期前二日與主辦單位協調,未提報告者取消該期之補助。
(六) 本中心於審查後公告入選名單,並辦理統一簽約與核銷說明會,所有獲補助單位必須出席參加。
(七) 本中心補助經費不得使用於出國考察、出國機票等支出。

回應內容
回應時間
找不到符合查詢條件的資料
回應內容:
  • 捐款專線:0937581414
    劃撥帳號:4227-6138
    戶名:屏東縣原住民社會公益服務協會
    會址:屏東縣獅子鄉楓林村楓林二巷31號 
社區快蒐

統計資料
  • 今日人數:92
  • 累計人數:197148
  • 發表文章:80
  • 相片數量:2018
  • 回應數量:4
  • 網友按讚數: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