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補助對象為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者:1.凡設籍桃園縣大溪鎮之犬、貓動物所有人。2.該動物於公告期限(98年1月1日至98年12月31日)內完成絕育外科手術。3.該動物需完成寵物登記且接種狂犬病預防注射仍在有效期限內(應檢附獸醫院簽
署文件)。
4.已向桃園縣政府、桃園縣動物防疫所申請絕育手術補助者,不得重複申請本補助
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