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彎腰掃社區 紮根種希望」活動計畫
一、 實施目標:
配合建國100年及農村再生啓動,辦理農村再生社區動員居民共同清理社區環境及窳陋空間並加以植樹綠美化,透過曾參與培根計畫社區,營造整潔、舒適之農村環境,配合植樹活動向下紮根,激發居民榮譽感及凝聚力,引導遊子返鄉參與,培養愛鄉愛土情懷。
二、 實施範圍:農村社區。
三、申請單位:
曾參與或已報名水土保持局(以下簡稱本局)培根計畫農村社區內之立案在地組織或團體。
四、 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本局
(二)辦理單位:本局各分局
(三)執行單位:各農村社區之立案在地組織或團體
五、活動內容:(兩項活動可同時參加亦可擇一參與)
(一) 彎腰掃社區—農村大掃除 亮麗過新年活動,請填具「彎腰掃社區—農村大掃除 亮麗過新年活動
申請書(附件一)」
1. 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00年1月31日止。
2. 實施期間:自100年1月10日起至100年3月31日
3. 受理窗口:本局各分局。
(二) 紮根種希望—社區植樹活動,請填具「植樹活動申請書(附件二、三)」
1.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00年1月31日止。
2. 實施期間:自100年3月1日起至100年3月31日。
3. 受理窗口:本局各分局。
六、費用補助:
大掃除及植樹活動各補助新台幣3萬元(兩項皆參與則補助新台幣6萬元)以下核列補助款,由執行單位依據轄區內各培根社區亮麗過新年暨植樹活動申請表內,統籌支用核實報銷。
七、經費撥付及核銷方式:
(一)本局各分局核定執行單位彙整提報申請表後,應副知本局備查。
(二)補助款項由本局各分局依實際支用數撥付執行單位。
(三)執行單位應於計畫完成後一個月內,檢具領據、原始憑證、會計報告及成果報告等資料(附件四),向本局所屬各分局核銷。
(四)執行單位應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計畫經費處理手冊規定辦理。
(五)費用支用項目需與本活動有關之支出包括打掃及植樹所需簡易工具與材料、便當、茶水、環境美化、保險及宣導(傳)本活動等相關經費,惟不補助工資及設備費,請於活動結束後檢據核實向各分局辦理核銷。
八、其它遵行事項:
(一)執行單位未依核定內容實施者,本局得刪減、追繳或終止執行單位經費
(二)執行單位得擴大參與對象,廣邀環保、衛生、學校、農會、公益團體等單位共襄盛舉;同一案件向二個機關提出申請補(捐)助,經費結報時,除應詳列支出用途外,並應列明全部實支經費總額及各機關實際補(捐)助金額。
(三)執行單位應為參與人員投保意外責任險。
(四)各項工作原則,如(附件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