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物標題: | 第十七屆區分所有權人第二次臨時會議通知及議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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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度: | 民國104年 |
內容說明: |
一. 主旨:第十七屆區分所有權人第二次臨時會議,於104年1月17日 召開 二. 報到時間:104年1月17日星期六 下午13:30~14:00 三. 開會時間:104年1月17日星期六 下午14:00~16:30 四. 報到及開會地點:社區活動中心 地下室 宴會廳 五. 出席人資格: 1.各區分所有權人。 2.持有各區分所有權人『三芝熱帶嶼社區第十七屆區分所有權人第二次臨時會議出席委託書』之受委託人(承租戶參加者須持有委託書) 六.會議議程: 1.報到 2.主席報告 3.社區事務及財務報告 4.議案討論 一、因應政府在103年7月1日起,規定已報備社區之安全、管理及服務人員適用勞基法;自聘或外包,提請大會處理。 二、修正規約:第5 、11、 12條。 增加規約:第9-1、13-1、17條第八項。 刪除規約:第5條第4行一次兩字、第18條第三項第3小項。 ◎〈詳附:住戶規約;修正、增加或刪除條文,比對表〉 三、依據三芝區公所核可通過第十七屆三芝熱帶嶼社區管理委員會之公文資料:第十七屆委員〈蔡鎮洲、周東茂、孫逸民、卓燦樑、陳存渝〉共5人因故辭職;目前有委員〈居 平、林應雄、謝樹人、陳俊穎、張榮銓、李菀雈、周志聰〉7人在職;需補選第十七屆委員缺額6人:A區2人、後補2人;B區2人、後補2人;C區後補2人;D區2人、後補2人。 ◎〈委員辭職或解任,不得於當屆再申請復任及補選候選委員〉【如該選區缺額候選委員不足時,可由其他區候選人遞補缺額】 ◎〈本次補選委員任期與第十七屆管理委員會委員同,任期至104年8月31日止〉 5.住戶提議討論與決議〈須與本次三個議案有關;恕不接受其他議案〉 6.各區缺額管理委員,補選選舉。 7.散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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