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物標題: | 第十七屆第二次臨時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紀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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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度: | 民國104年 |
內容說明: |
一、 會議時間: 104年01月17日(星期六)下午14:00–19:36 二、 會議地點: 社區活動中心B1宴會廳 三、 會議性質: 臨時區分所有權人會議 四、 會議主席: 謝樹人 主任委員 五、 出席委員: 周志聰、陳俊穎、林應雄、謝樹人、居平、張榮銓、李菀萑 共七位。 六、 列席人員: 楊舜麟律師。 七、 出席人數(出席152人 委託書297份):合計 449位。 八、 紀錄:林應雄委員 九、 會議紀錄: 〈一〉 主席報告:因出席戶數(含委託書)已449戶,已達全體住戶(1,158戶)五分之一(232戶)法定開會人數門檻,主席宣布會議開始。主席首先說明本次會議住戶傳送管理中心計127張之未指名委託書,將視同出席但不提供選舉票。主席同時說明本次會議參與下屆委員選舉之候選人為7人。 主席接著報告第十七屆第二次臨時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內容包括下列主要項目: 一、 因應政府在103年7月1日起,規定已報備社區之安全、管理及服務人員適用勞基法;警衛自聘或外包,提請大會處理。 二、 修正規約:第5 、11、 12條。增加規約:第9-1、13-1、17條第八項。刪除規約:第5條第4行一次兩字、第18條第三項第3小項。◎〈詳附:住戶規約;修正、增加或刪除條文,比對表〉 三、依據三芝區公所核可通過第十七屆三芝熱帶嶼社區管理委員會之公 文資料:第十七屆委員〈蔡鎮洲、周東茂、孫逸民、卓燦樑、陳存渝〉共5人因故辭職;目前有委員〈居 平、林應雄、謝樹人、陳俊穎、張榮銓、李菀雈、周志聰〉7人在職;需補選第十七屆委員缺額6人。 社區財務報告: 財務委員說明有關財務狀況如下 1. 103年9月至103年12月總結存包括現金、銀行定存及公基金,共16,049,364元。 ◎ 103年9月至103年12月總收入為1,331,153元;總支出為3,303,002元。 103年12月底銀行結存明細如下: 淡水一信活存:881,807元。 淡水一信定存:5,100,000元 郵局:626,386元 國泰世華活存:95,569元 國泰世華定存:3,000,000元 台新銀行定存(公基金):7,786,143元 台新銀行活存(公基金):90,453元 〈二〉 議案討論與決議: 第1案、因應政府在103年7月1日起,規定已報備社區之安全、管理及服務人員適用勞基法;警衛自聘或外包,提請大會處理。 說明:經在場區分所有權人提出各種意見後表決:警衛自聘223票,警衛外包81票,廢票10票。 決議:警衛自聘案通過。 第2案、修正規約第5 、11、 12條。增加規約:第9-1、13-1、17條第八項。刪除規約:第5條第4行一次兩字、第18條第三項第3小項。◎〈詳附:住戶規約;修正、增加或刪除條文,比對表〉 說明:經在場區分所有權人提出各種意見後表決: 修正、增加或刪除規約票數未過半。 決議:修正、增加或刪除規約未通過,規約維持不變。 第3案、依據三芝區公所核可通過第十七屆三芝熱帶嶼社區管理委員會之公文資料:第十七屆委員〈蔡鎮洲、周東茂、孫逸民、卓燦樑、陳存渝〉共5人因故辭職;目前有委員〈居 平、林應雄、謝樹人、陳俊穎、張榮銓、李菀雈、周志聰〉7人在職;需補選第十七屆委員缺額6人。 說明:經在場區分所有權人提出對於第十七屆當屆辭職又有意願回來參選之區分所有權人是否同意其參選,因選票已印好,以往也無此案例,在場區分所有權人意見分歧,後經主席彙整各方意見,為避免此案僵持不下,若擇期再次開會造成浪費管委會的經費及區分所有權人的時間,因而協調折衷後提出:在場已請辭之第17屆委員有意願回任者有4位,委員應補缺額6人,扣除有意願回任者4人,剩下缺額2人,以不分區票選前2名高票者依序補足缺額,經詢問現場無異議後進行投票補選。 選舉第十七屆管理委員會 補選委員 ※主席宣布選舉開始,並邀請住戶或委員前來幫忙處理開票事宜,現場由林應雄委員監票、各委員及住戶協助唱票、驗票。 在現場參與住戶關注下,選舉順利完成,總計投票數268票。 主席宣布投票結果如下: 1. 不分區票選前2名高票者 當選委員:趙名海(151票)、闕維華(66票) 候補委員:林秀美(15票)、魏子千(14票)、許添丁(13票)、楊勝淵(6票)、洪銘憲(3票) 依票數高低依序後補 備註:原登記參選人林麗玲當場提出無意願參選,現場由楊勝淵填補其名額參選。 2. 第十七屆管理委員會 補選委員名單: 委員應補缺額6人 蔡鎮洲、周東茂、孫逸民、卓燦樑、趙名海、闕維華 〈三〉 散會:十九點三十六分,主席宣布散會。 第十七屆管理委員會 主任委員: 三芝熱帶嶼社區 管理委員會 中 華 民 國 1 0 4年 1月 1 7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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