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物標題: | 三芝熱帶嶼社區管理委員會第二十三屆第六次會議紀錄 |
---|---|
出版年度: | 民國108年 |
內容說明: |
三芝熱帶嶼管理委員會 第二十三屆第六次會議紀錄 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110年2月7日(星期日)上午十時 二.開會地點:管理中心會議室 三.主持人:王世傑主任委員 四.出席者:朱仁財、居 平、黃松江、楊之曆、劉育政、 、李昱蓁、林敏子、游鎮江。 請假者: 蘇淑卿、陳吉松、葉桂昌。 五.旁聽人員:鄭漢榮。 六.紀錄:總幹事江文華 七.管理委員會報告 主席報告: 各位大家好,已達開會人數,今是第6次會議宣布會議開始。關於葉財委於2月5日凌晨寄E-mail正式給委員會及主委(附件一),聲稱目前財務狀況令其擔憂及無前瞻性,如此說詞主委不能認同;例如:葉財委建議整修外牆拉皮工程,此項工程非屬安全性、急迫性。 當前管理費收入運作首要支出應以社區正常安全運作等支出為主。 因此造成葉財委認為有財務危機而令其擔憂無法擔當,更預期未來有財務上的困擾因此無法擔任此大任,希望管委會另換他人? 此說法實在不是正當理由,若葉委員不願擔任財委之職!請以正式辭呈,送交送管委會以便送呈主管機關備查,在此之前葉委員依舊是財委,社區大家都知道,在接本(23屆)主席時就知道財務狀況是負債,主委承諾在不解公積金的方式下維持社區正常運作,更以誠懇負責的態度與廠商溝通協議,暫時保留109年9~12月部分款項,保證在110年1月即可清償,讓管委會財務度過109 年資金拮据的困境。 另則葉財委藉委員身分之便,將住戶個資攜出管理中心,主委要求盡速歸還,葉委員不但不歸還,更在群組中公布住戶個資,如今住戶擬控告管委會洩漏個資,此行為純屬葉財委個人違法行為 ,造成管委會面臨未來住戶對管委會的不信任之。因此造成訴訟費用,須由葉委員個人承擔,不得由全體社區住戶負擔。 另住戶”提告”社區9~12月財報未公布,實因葉財委/劉監委未確實蓋章無法公布,經查23屆委員會議第一及第2次月會中即有報告紀錄,載明主/副主委與廠商協議付款事宜,這是公開的事實。劉監委直到110年1月底時,仍堅稱廠商須向他個人報告才肯蓋章!以致財報遲遲無法公布,屬劉委員個人行為影響社務正常運作引發住戶質疑提告,此行為嚴重影響委員會對住戶及廠商的誠信。非由主委承擔之責,若因此造成訴訟費用,應由葉財委/劉監委個人承擔。劉監委稱財報看不懂,要求會計變更記載方式,劉委員是現任委員也是從業人士應該知道會計是專業的,不能因為某些人看不懂就改,財報看不懂,可自我充實,而不是要求會計因人而記載,這些非正當理由,卻影響社區正常運作,造成訴訟,屬職務上重大缺失,請葉財委/劉監委說明。 劉監委說明:因財務報表科目正負值無法真實顯示單月財務收支實際真實狀況,公積金沒解約是不能動用的,不能算在內;社區從8月到12月,收支不能平衡,且未能解公積金;經常支出已無法維持社區正常運作。 主委說明:109年積欠廠商款項及110年1月費用,在春節前已可全部付清,不需解公積金,公積金絕對不能解約及質借。 劉監委聲稱要領到錢,就要跟劉監委見面,否則不蓋章付款,因此特商請社巴老闆在開委員會時來向劉監委說明,社巴老闆到委員會時劉監委竟說沒有事,這種行為造成廠商困擾不滿,不知其用意為何? 楊財委說明:劉監委對財務報表看不懂就拒看,我就做了一簡單扼要的現金收支表,劉堅委說不用看他知道了。 |
附檔下載 | 三芝熱帶嶼社區管理委員會第二十三屆第六次會議紀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