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三芝區三芝熱帶嶼社區代表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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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成果
出版品
刊物標題: 三芝熱帶嶼社區第十屆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 
出版年度: 民國年
內容說明: 三芝熱帶嶼社區第十屆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
會議名稱:第二次例行會議
時 間:96年10月14日(週日)下午2時整
地 點:社區管理中心會議室
主 席:楊主任委員秀娟
出席委員:李副主任委員嘉星、羅委員榮森、葉委員竣元、李委員永安、居委員平、孫委員逸民、陳委員美華、陳委員秋紅、彭委員正河、蔡委員曼芬、鄭委員文亮
請假委員: 林委員新娥一位
紀錄:朱總幹事仁財
會議紀錄:
確認第一次例行會議紀錄
決議:無異議通過,照案執行.另有關住戶規約修正版,尚未寄發給所有住戶,先行張貼公佈,等年終給住戶一封信再一併寄發.
一、 報告事項
(一)總幹事工作報告及處理追蹤
1.申請報備變更主任委員事,已在10月2日接獲回函,完成報備程序.
2.第一次會議決議(五)之2.遊樂場設置事,由社造委員提案.
(五)之4.最新規約,已憑辦理,完成報備程序.
(五)之8.電梯已調整停放位置.
(五)之9照明已指派巡視,發現損壞,即時更換或修護.
(五)之14活動中心使用辦法,文康委員已擬並公佈,提請追認.
3.960802號水龜修理事.經機電委員詳察處理,同意支付該筆款項.
4.960901號社區電力問題,其中A區7月電費暴增事,經楊主委﹑監察及機電委員積極追查,台電承認誤植契約容量數字,退還超收之62,244元,將在次期電費抵扣.
5.960902-1號社區發電機修復事,請總幹事要求廠商重新詳細報價後提下次會議討論.960902-2號社區監視系統修復,比照發電機辦理.
6.961010號十月份將執行對欠繳管理費住戶56位法律程序(起訴).
7.961011號修復颱風來襲造成損壞,所需部分經費6,330元併社造委員提案辦理.
8.961012號決議本月份做年度消防檢修申報,將社區設備總體檢一次.
(二)各委員報告:
稽核委員:凡有費用需求事件,需事先提報委員會議通過或緊急事件經該事項負責委員徵求主任委員同意後始可運作,事後則需提報委員會議追認.
二、 討論事項
(一)機電委員:(詳附件1)
1.960802號及960901號相關報告與總幹事相同.
2.960902號發電機及監視系統相關修復估價資料並不清楚,請總幹事要求廠商提供更詳細完整的估價,提下次委員會議討論.
3.上次會議交辦有關各區停車場入口處之鐵捲門框架除鏽,已處理完畢;電器各項接頭改善,尚未確認;提供社區主要設備位置﹑廠牌﹑型號及記事資料本等資料,尚未取得.
4.十月份應處理之事項:各區反射鏡支架比照防鏽處理; A.B區停車場入口處橫向水溝蓋板處理,目前社區所用為止滑板是行人專用,不易用在公車輛行駛路面上.
5.各區每棟樓頂及底層停車場之消防管件及管路之閥件.夜間警示燈及避雷針共同使用之支架可見到者先行比照防鏽處理.
6.建議:可幫助住戶處理冷氣支架作比照防鏽處理.
決議:提案三之2項,活動中心不得使用延長線,請總幹事照案執行.
提案三之3項,社區主要設備儘速造冊,請總幹事照案執行.
提案四之2項,請相關廠商詳細報價提下次會議討論.(2)
提案四之3項,優先處理.(5)
提案四之4項係服務性質,採受理住戶登記,再視情形處理.(6)
(二)社造委員:
1.10月6日颱風來襲造成社區各項損失,經管理中心全力搶修大致已恢復正常,所需經費31,330元.
2.提案961005號玻璃屋防水工程,所需經費135,000元.
提案961006號樓頂自來水表蓋修復,所需經費77,500元.
提案961007號蓮花池加裝鯉魚噴水座,所需經費12,630元.
提案961008號向縣政府申請花苗.
提案961009號戶外健身器材(3個),所需經費70,060元。
決議:有關颱風後已產生費用6,330元委員會追認通過.其餘費用之必要性,請社造委員及總幹事再行評估,提下次會議討論.
提案961005號玻璃屋防水工程,請廠商詳列細項重新報價.
提案961006號樓頂自來水表蓋修復,暫時將鬆脫蓋板收起來.
提案961007號蓮花池加裝鯉魚噴水座12,000,追認通過;餘630元由葉監委捐獻.
提案961008號向縣政府申請花苗事,請社造委員及總幹事商議後申請.
提案961009號戶外健身器材,先增設2座,地點設B區空地。
(三)文康委員:由美生社發起9/28舉辦復興鄉綠光森林,順利圓滿;10/13網球社舉辦網球賽;社區公物卡拉OK音響修護2次,籲請大家愛惜公物.
三、臨時動議:
(一)各區地下室停車場照明設備亮度不夠,請補充燈具.
(二)社團組織及活動補助辦法草案提請討論.
(三)本社區網站近期眾多住戶舉發,社區各停車場有人違規推放雜物一事,需明快處理.經楊主委、監委及兩位社造委員現場勘查,確有違規之事實.處理方案提請委員會決議處理.
決議:1.各區地下室停車場照明設備亮度加強亮度,通過照案執行。
2.管委會對正式登記之本社區社團與管委會合辦之活動,得酌予補助其活動經費.每次申請之金額以參與社員每人70元,每戶最多二人,最高3000元為限.每個社團每年補助兩次為原則.草案修正通過(詳附件2).
3.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及相關建築法規使用規範,停車場僅可停放車輛,公共設施內不可違規推放雜物,破壞公共環境衛生.公共領域違規處,拍照公告7日,並於15日內處理完畢;私領域以口頭、電話通知,並拍照寄存正信函告知,於15日內處理完畢,否則行文主管機關逕行告發.(最高可連續處罰)主管機關之限期仍未改善,將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決議:請葉監委草擬公告及信函草稿,初期先勸導,限期10月底,不配合者,即依法辦理.
下次會議定於11月4日下午2時,請各位委員準時參加。
散會:下午5時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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