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台北市政府社會局103年9月30日北市社婦幼字第10343908100號函辦理。
二、為因應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利保障法第26條規定,自103年 12月1日起從事居家式托育服務者(即保母人員),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登記,如違反登記者,將處以6,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合先敘明。
三、旨揭登記制度係新政策實施,與民眾權益攸關,為有效全面宣導登記制度,特藉本刊予以刊載,讓居民週知
本里里長(兼鴻福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劉明康,為鼓勵社區學子在求學期
間能夠奮發圖強,努力向上,特頒發同學獎學金,獎勵成績優異之學子。
本次獎學金頒發之對象,為高中組含及大專以上之學生,凡設藉本里並於102
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成績及操行成績均在80分以上,體育成績在70分以上,均可提出申請。
此次獎學金之頒發,由於申請之同學不多,凡成績達到規定之標準者,均頒發之
其主要用意,則鼓勭同學繼續努力,不要辜負父母的期望,頒獎儀式於103年11月19日(星期三)下午七時在里活動場所舉行,除同學親自前來領取外,有的由家長代表前來領取,首先由里長(理事長)致詞,肯定同學的努力,並恭喜得獎之同學外,同時亦勉勵其賡續努力,爭取好成績,明年再度提出申請,緊接著開始頒發每一位同學之獎學金及獎狀外,劉里長並與得獎之同學合影留念,頒獎場面溫馨感人,家長甚表感激此一美好之規劃措施外,每位同學帶著喜悅的心情踏上歸途,整個頒獎儀式於下午8時左右圓滿結束。茲將頒獎儀式及得獎同學代表刊載於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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