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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菲律賓扣留兩次的漁民 尤正雄船長
2013/02/28 11:42 | 社區人物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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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菲律賓扣留兩次的漁民 尤正雄船長

被菲律賓扣留兩次的漁民 尤正雄船長

尤正雄先生、民國32年生、現年68歲。民國40年父親經親友介紹得知新港漁業發達。9歲時與父親 尤天怯先生、母親 尤譚仙對女士及三位哥哥、兩位姊姊,舉家由恆春遷移到成功鎮、三仙里基翬居住,父親以捕魚為業。

尤先生就近讀三仙國小一年級,回想求學的快樂時光,對啟蒙導師曾智芳先生有很深的感觸與回憶留在心裡14歲國小畢業後家貧無法再讀國中,幫家裡把抓到的魚拿到成功鎮街上賣,有時也批魚來賣;此外也撿破銅鐵賣,16歲開始加入捕魚行業。民國48年,17歲時與夏末至女士,經自由戀愛結婚,夏女士父母原為澎湖人移居成功鎮。

49年,18歲正式成為船員,在「山頂頭家」李義益先生的漁船,新東益號(16)上工作,先由煮飯做起。民國53年,22歲在金門服兩年陸軍兵役,24歲服完兵役回來後,換乘新龍興號漁船,27歲升任至船長。

22歲當陸軍時的 尤正雄先生

升任船長後收入增加,每一漁撈期約2~3月,可分到3000~5000元。缺錢用時,每次向頭家借100元,最多曾一次借300(旗魚當時標售價格每公斤30)28歲以一萬元買下現址,才由基翬搬到成功鎮。

年輕的尤正雄船長,由於抓魚勤奮認真,不久在捕魚業界就小有名聲,正好經營土地代書業的山頂頭家 鐘國輝先生,招攬漁船船長,造船資金12萬由頭家先出,船頭家與船長各佔一半股份,將來賺錢再由船長所得扣除,一半股份的造船資金,還給山頂頭家,在豐厚的條件下,尤先生成為慶福號(24)船長。當時山頂頭家鍾國輝先生以類似方式,已有3~4艘漁船。

慶福號在經驗豐富的尤船長帶領下,幫頭家及船員們賺了不少錢。有次航程中,在南澳撿到一具男性水流屍,從此每次吃飯時,他都會多擺上一付碗筷,表示請無明的朋友一起吃飯;不久有次出海,連續三天都沒抓到魚,尤先生的大哥拿起三支香向北方叩拜說:已三天都沒抓到魚,是否請朋友可以想想辦法。拜完不久開始接連抓到大魚,後來的日子裡,出航也不斷豐收,最多曾一天鏢到九隻旗魚,旗魚標售價格一公斤80~90元、黑鮪魚一公斤100~110元,慶福號為頭家及尤船長賺不少錢。慶福號使用五年,為造新船賣掉,買到的人依然很賺錢。

慶福號漁船下水典禮,由船頭往下第二位,就是尤正雄先生。

頭家 鐘國輝先生與 尤正雄船長合作愉快,逐決定再造新船。

新船慶福三號(55),在民國683月完成,花費五十萬元(可蓋一棟樓房的價格),採用當時最好的技術及材料,配上最好的發動機,同業無不羨慕。36歲的尤正雄船長站立甲板上,內心充滿堅定意志與爭服大海的勇氣,每日意氣風發的帶領船員出海,夢想這艘優秀的漁船,一定能為頭家、自己和船員們,如船名一樣帶來財富。

新船完工後兩個月,操作也逐漸得心應手,決定冒險進入到菲律賓群島「阿來樣島嶼」捕魚,因那裡魚量豐富菲律賓當時還沒有快艇能取締越界捕魚菲律賓人是趁夜晚,慶福三號船員們工作很累睡覺時登船逮捕船員。漁船被扣留在阿帕里(Aparri),當時菲律賓還是馬可仕政府,國家制度還算健全,菲律賓華僑看到台灣來的漁民也樂意給予幫助,十天後就被判決關押20天,罰金以美金計算約新台幣16萬元。

原本繳完罰金就可回台灣;這時突然發生東港船長被菲律賓士兵及土著殺害事件!一艘遭到菲律賓扣押的東港籍漁船,船長將船連同看守的一名士兵及六名土著開回台灣,船進入蘭嶼台灣領海後,因語言不通,士兵及土著以為船長會報復,殺害船長沉入海中棄屍,被台灣海軍逮捕。最後兩國通過交換方式,釋放被扣押的人民,尤船長在外交折衝過程中,反而被多關五個月。

駕駛聖億號的 尤正雄船長

回到台灣後,民國69年,自己再造一艘新船聖億2號,聖億2號共使用30年,其間在台灣與菲律賓間,來來去去越界捕魚很多次也曾遭遇菲律賓海盜勒索賠上漁撈成本空手而歸。尤船長說:台灣實在捕不到魚。民國984月,是聖億2號及尤船長,最後一次前往菲律賓越界捕魚的航行每年三、四月間菲律賓東部偏南海域,黑鮪魚會準備洄游北上,這時黑鮪魚稀少價高,若能捉到「第一條黑鮪魚」必能賣得好價錢。

這次尤船長不再像過去一樣幸運,就在菲律賓群島的第7島巴士科島(Basco),遇到菲律賓拘捕越界捕魚的快艇,士兵在快艇上以步槍開槍警告停駛,尤船長為了怕再重演,滿春億號事件,只好停船接受拘捕。船上有台灣籍船長尤正雄和尤聖助父子,及船員王誠一、李德福及一位大陸船員,再次被帶往菲律賓阿帕里港留置;再次回到阿巴里港的尤船長說:阿帕里是二次大戰後由美軍興建,經過三十年看起來沒什麼改變。這次菲律賓方面獅子開口,總共被罰款200萬元(150萬罰金、50萬伙食費)、關七個月才將人放出,再花費30萬交通費(乘中華航空飛機5人回台灣、1回中國)回到台灣。

尤船長說:現在的菲律賓政權很亂每個島各自為政,付完菲律賓法院裁定的罰金,地方單位還要求再繳地方的罰金,軍方也要求繳取締的罰金簡直把台灣漁民當金牛剝皮提款;華橋也不再像過去一樣幫助被捕的台灣漁民,反而是加入菲律賓方面,坑被捕台灣漁民的錢,幫助打聽被捕漁民在台灣經濟狀況,要求漁民付出最高贖金!台灣駐外單位能給的幫助實在很少,甚至於沒什麼用處,一切都要靠自己處理。

民國98年,67 被釋放回台灣的尤正雄船長,也曾想再造一艘新船邀集伙伴東山再起,可是現在造一艘新船,價格起碼要三百萬元以上;買中古15噸漁船也要一百五十萬元,買小一點十頓以上也超過一百萬元。繳完贖金後已沒資金可用,又想自己也已經老邁,決定放棄50年的討海工作。幸好民國55年起,尤船長就有參加漁民保險,有漁保老年給付,得以安享晚年。

尤船長笑著回憶說:現在抓魚靠儀器,以前抓魚靠經驗,其中又以運氣最重要。老船長運氣差時,捉魚也會輸給運氣好的年輕船長。又說:抓魚是件很累人的工作,有次沿海岸線要將船開往大武方面抓魚,船員們都累的睡著,他一人開船不知為何也睡著,突然醒來發現,船居然變成開往台東方向!船何時轉彎都沒感覺,幸好沒開到岸上或撞到礁岩。尤船長感嘆金錢如流水,是會跑來跑去的,從年輕當上船長開始,就想努力抓魚賺錢,自己也節儉用度,也的確曾經賺到不少錢,但到他退休時反倒是一場空;他覺得不要刻意追求金錢,讓命運去決定財富,錢差不多夠用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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